网络平台不允许注销账号的合法性分析(网站不给注销账号怎么投诉)

admin2年前签约新闻193

‍随着互联网络的兴起以及各类平台App的不断涌现,我们注册了越来越多的网络账号,也不可避免地在各大网络平台上留下了个人的身份信息、位置信息、财产信息、购物信息等等。而当我们出于保护个人信息或其他目的而想要注销账号时,却往往带来一些困难。

目前注销账户的常见阻碍是“注销入口隐蔽“、“注销程序繁琐”、“不符合平台约定的账户注销条件”等等。更早追溯的话,还有“不提供注销功能”这一问题。当然随着《电子商务法》、《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直接不提供注销入口”的情况比较罕见。

本文不追求横向的“面面俱到”,只追求纵向的“深入探讨”,故仅就较为主要的问题“平台设置账户注销条件”的合法性展开讨论。

01

首先,重点概括一下目前涉及账户注销的相关的法律法规: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应是允许平台设置账户注销条件的,只是不允许设置不合理条件。当然,除了不属于“不合理条件”之外,当然也不应是“无效的格式条款”。

02

是否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格式条款无效需要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一)具有无民事行为能力、虚假、欺诈、胁迫等可能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关于“人身损害”、“过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关于第一项情形,仅讨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注册账户”的情形。我国《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假设不满8周岁的幼童以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账户,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关于第二、三项情形,即是否属于“排除或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等。笔者认为,除非平台明确不提供注销的功能,否则若是约定注销的条件,则仍然还是回到了“不合理条件”的讨论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法律规定也保留一定情形下的豁免。《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第8.7条,以下情形可不响应个人信息主体基于8.1~8.6提出的请求,包括:1) 与个人信息控制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4)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5) 个人信息控制者有充分证据表明个人信息主体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6) 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7) 响应个人信息主体的请求将导致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8)涉及商业秘密的。

03

是否属于“不合理条件”?

关于“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在我国《电子商务法》、2020年版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下称“规范”)中均有提及,其中后者约定的较为详细(详见上表),其通过列举的方式解释了“何为不合理条件”。比如“注销单个账户视同注销多个产品或服务”、“要求个人信息主体填写精确的历史操作记录作为注销的必要条件等”。

虽然“不合理条件”规定较为模糊,也难以穷尽列举,但至少应与立法者所列举的2种“不合理”情形程度相当或更高。

以某平台要求“没有正在进行中的违规记录”为例,该条约定显然达不到同等程度,因为:1)该约定仅约束少数的违规账户。《规范》所举的2种情形明显是约束广泛用户的,而该约定约束的则是“申请注销时”+“有正在进行中的违规记录”的账户,同时还要排除后期经申诉撤销违规、限期解除违规的账户;2)该规则设定目的具有正当性。就《规范》所举的2种情形而言,更像是信息控制者出于私利目的而不合理设置的阻碍,难以体现第三人利益的考量。但规则的设定则是为了平衡用户、第三方、企业的合法利益。因为“正在进行中的违规”往往意味着未解决的投诉、交易纠纷以及后续可能引发的第三人维权等等。而账户注销所带来的信息清空结果也促使平台需权衡各方利益。

再参考“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规范》管理部门)网站在2020年6月17日刊载的文章《“账户注销”如何落地实施?—评述2020版《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修订亮点》,其中提到:“互联网企业可以设置“账号注销”设置条件”、“常见的账号注销条件可分为两大类:身份核验条件、账号状态条件”……账号状态条件。此类条件的设置多是为了保护用户、第三方、企业的合法利益,例如账号下没有尚未处理完毕的交易、没有已提供服务但未支付的订单、账号未被封禁、没有尚未处理完毕的客诉或纠纷(与其他用户的侵权纠纷、投诉举报或被投诉举报)、没有其他不得注销的情形(如新版35273第8.7e)中的八种情形)。"

综上所述,现有法律要求企业提供注销账户的功能,但亦留给企业设置账户注销条件的合理空间。用户数据信息是衡量平台价值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互联网平台设置注销阻碍的目的在于稳定用户数量、增加平台影响力和竞争力。而越来越多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觉醒,也决定了用户希望将注销决定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法律留下的自主空间也往往会导致平台与用户间的权利博弈。

笔者认为,随着数字经济的更深入发展推进,相关法律规定的解释补充也会逐步完善。何为“不合理条件”,或许也会在用户权益的基础上有更为明晰的解释。

(注:文章为原创,若需转载或引用请与作者联系。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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